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,广泛凝聚社会共识,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,10月13日,市城管局组织召开《扬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起草阶段立法听证会。本次听证会由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、建筑垃圾监管科负责人共同主持,市城管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吴广、陆大卫出席会议。
听证会严格按照立法听证相关程序组织开展,遴选8名陈述人陈述有关意见建议,同时邀请市人大、市司法局相关领导,市城管局法律顾问,相关行业企业、物业、社区基层及居民群众等11名代表列席旁听,覆盖管理部门、市场主体、基层组织、群众代表等多方群体,确保听证意见来源广泛、具有代表性。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监管科负责人围绕扬州市建筑垃圾产生、运输、消纳、综合利用等环节管理现状介绍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,说明立法必要性、起草过程、主要内容以及主要特色,阐述条例在破解建筑垃圾处置难题、强化全过程监管、促进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立法考量。8名陈述人围绕建筑垃圾运输管控、堆放处置、责任划分、源头管控、资源化利用、群众权益保障等实际问题,直陈观点、表达意见、建言献策,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一一解答。参会旁听代表认真聆听记录,现场交流氛围务实有序。
通过开门立法、民主立法,搭建起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,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诉求。市城管局将认真研究本次听证会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,吸纳合理内容,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,持续推动立法进程,以法治手段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体系,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,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。